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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服务流程
Service Process
预定方案
我们通过对客户所经营项目的分析来预定企业精准的发展走向,减少资金消耗,帮助客户了解自身需求,协助并推动客户的整体发展。
整合资源
我们通过对企业内部不同来源、不同层次、不同结构、不同内容,的资源进行识别与选择,来确定项目办理的方式方法,使其具有较强的条理性和系统性,并创造出更好的价值,为企业提升行业竞争优势。
预审核对
我们通过企业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内部核对,公司有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会对资料进行预审和核对以确保企业的办理事项顺利进行,准确无误
行政受理
我们把相关材料递交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受理后进入系统的办理流程,我们会有专员跟进速度,尽最大能力帮助并协助企业省时省效,为企业开展后续工作提供最优最快的支持
网上公示
审批时间内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会在网上公示办理进程,我们的相关专员会对企业办理项目进行第一时间关注配合审批部门顺利完成办理程序,省时省力
领取证书
颁发证书后,我们会派相关专员第一时间,到天津行政许可中心领取证书。
预定方案
整合资源
预审核对
行政受理
网上公示
领取证书
天津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办及管理程序
Qualification bid and management procedures
  • 资质管理部门
  • 资质申请内容
  • 申请程序及申报材料
  • 资质审查程序及内容
  • 监督管理
  • 安全生产许可申请
  • 安全生产许可延期
  • (一)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级交通、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建委,实施相关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二)下列资质,由市建委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总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五)中央驻津一层级企业经上级单位批准后,可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中央驻津二层级及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

  • (一)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级交通、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建委,实施相关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二)下列资质,由市建委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总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五)中央驻津一层级企业经上级单位批准后,可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中央驻津二层级及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五)中央驻津一层级企业经上级单位批准后,可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中央驻津二层级及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

  • (一)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级交通、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建委,实施相关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二)下列资质,由市建委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总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 (一)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级交通、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建委,实施相关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二)下列资质,由市建委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总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 (一)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级交通、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建委,实施相关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二)下列资质,由市建委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总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 (一)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级交通、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建委,实施相关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二)下列资质,由市建委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总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五)中央驻津一层级企业经上级单位批准后,可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中央驻津二层级及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

    (五)中央驻津一层级企业经上级单位批准后,可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中央驻津二层级及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

  • (一)市建委负责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市级交通、水务、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市建委,实施相关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二)下列资质,由市建委进行初审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进行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总包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一级资质。

    (三)下列资质,直接由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下列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报市建委负责审批:

    1、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施工劳务资质。

    (五)中央驻津一层级企业经上级单位批准后,可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中央驻津二层级及以下的企业可直接向市建委提出资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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